企業管理系誠徵「專案助理」(職務代理人)1名
|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徵才公告(編制外人力) | |
| 徵才單位 | 企業管理系 |
| 資格條件 | 1.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,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,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。 2. 具學生身份不得應徵,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,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結束學生身份並繳交畢業證書,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。 3.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(含上級)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 4.大學畢業(具碩士學位者,仍依大學學歷辦理敘薪)。 5.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尤佳。 6.負責盡職,品性端正,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。 7.具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尤佳。 |
| 月支薪酬 | 本職缺月薪學士(含)以上月薪31,549元,享勞健保、勞工退休金、年終獎金等。 |
| 工作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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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聘僱期間 | 聘期擬自4月中旬起至112年1月31日止。 |
| 應徵方式與日期 | 一、採書面報名,請備妥下列文件,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。 1. 專案助理應徵報名表。 2. A4紙張直式橫書自傳 (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、家庭狀況、求學經過、工作經驗、未來工作之展望)。 3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)。 4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。 5.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(證照)文件影本。 二、請於111年3月3日(星期四)下班前以郵件寄達(郵戳為憑)。 三、郵寄地址:「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管系收」,封面標題書明「應徵專案助理」,或於3月3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,書面審查後擇優以電子信件通知面試。 四、聯絡人:張小姐(05-5342601轉5204)。 |
| 備註 | 一、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。 二、本次甄選採擇優通知面試。 三、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,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,均不予寄還。 四、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,得取消錄取資格。 五、本次甄選得列備取人員,在備取有效期間(4個月)內,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,由備取名單中依序遞補。 六、待遇、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