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金融科技學程簡介
108.10.16 財金系 108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
108.11.12 管理學院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 院課程會議通過
108.12.13 第 57 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
110.03.31 財金系 109 學年度第 2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
110.05.25 第 112 次教務會議通過
► 學程目標
近年來許多大數據分析與資訊技術被應用於傳統金融服務模式上,為因應全球整體金融環境的急遽變化,財務課程必須整合大數據分析與資訊技術相關課程,以有效培育新興金融科技產業之優秀新人才,達成科技大學教育目標。因此本學程之課程設計旨在結合金融研究、大數據分析與資訊科技領域發展,提供學生對金融科技之基礎認識,訓練學生熟悉金融科技最新技術在金融服務上之應用,讓學生能透過專業的相關課程創造自我優勢,並發揮所學應用於實務界,提高新興金融科技產業的經營效率與永續發展。
► 學程規劃
本課程大學部學生應修學分數至少15學分,其中必修課程6學分,選修科目至少9學分。
► 特色課程
為建立金融科技人才所需的能力,本學程規劃專業知識與產業實務並重的課程,包括3學分的基礎課程,6學分的核心課程,6學分的應用課程。學員在大學修業年限中,取得課程規劃的15學分,方能獲頒結業證書。
► 申請方式
本校學生登入單一入口,選擇教務系統→課程資訊→跨領域學程課程網頁。
► 領取證書流程
由選修學程之同學自行提出學期成績單,或由業務負責人員核對學生學期成績單,經校對選修課程符合學程應修學分數,即可發予學程結業證書
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申請修習金融科技學程規定
108.10.16 財金系 108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
108.11.12 管理學院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 院課程會議通過
108.12.13 第 57 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
110.03.31 財金系 109 學年度第 2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
110.05.25 第 112 次教務會議通過
一、本校學生申請修習金融科技學程,悉依本規定辦理。
二、由於目前全球金融科技發展與數位金融環境變化急遽,大數據分析與新興資訊技術被廣泛應用於傳統金融服務模式上,為有效培育金融科技產業之優秀新人才以落實國家經濟發展策略,本校開設金融科技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,供本校各年級之大學部學生在校期間修習。
三、本學程學生應修學分數至少十五學分,其中必修科目六學分,選修科目至少九學分。
四、修讀學程之學生,其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學程之各課程,若遇開課單位變更科目名稱,以致與本學程課程表列名稱不符,則以開課單位變更後之科目名稱為主。
六、修畢本學程之學生,由本校發給金融科技學程證明書。
七、本學程學生入學本校研究所後,得准繼續修習本課程。
八、本規定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之。
九、本規定經校課程委員會通過,送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選讀金融科技學程課程注意事項
108.10.16 財金系 108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
108.11.12 管理學院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 院課程會議通過
108.12.13 第 57 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
110.03.31 財金系 109 學年度第 2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
110.05.25 第 112 次教務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修習金融科技學程規定,訂定金融科技學程(以下稱本學程)課程注意事項(以下稱本注意事項)。
二、本學程學生修習本學程科目時,每學期可修習之總學分數上限仍依本校學則暨各系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本學程修課課程規定如下:
(一) 必修課程(6學分):核心課程:程式設計、計算機應用,各3學分。
(二) 選修課程(9學分):
1. 基礎課程(任選一門):金融科技導論、財務管理(一)、財務管理(二)、投資學、財金數據分析、計量經濟學、期貨與選擇權、投資組合分析,各3學分。
2. 應用課程(任選兩門):機器學習與金融應用、交易策略開發與評估、財務決策資訊系統、個人理財規劃、共同基金管理、綠色產業財務管理、證券實務、期貨與選擇權市場實務、投資技術分析與實作、總體經濟學、財務報表與風險分析、金融大數據分析,各 3學分。
四、本注意事項經校課程委員會通過,送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告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
► 聯絡方式
管理學院財金系 劉文讓老師
總機號碼:05-5342601
分機號碼:54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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