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一至大三英文必修課程可退選理由如下: 1.因身心健康(有醫生證明)、與必修衝堂(不含體育課)或系所證明學生實習(或國手訓練)整學期不在學校等原因,可退選英文必修課程。 2.如達到抵免標準且未於開學第一週辦理抵免者,可於期中考前一週持成績證明及退選申請表至語言中心辦理.(但成績單會註記退選)。 非上述理由者,須依照各年級課程流程圖修習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