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該署115年提供1名學生暑期實習名額,實習單位為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(臺北市),申請條件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1。
- 請有意願之學生填寫「暑期實習申請表」(附件2),連同最近1學期之成績單正本(含全班成績百分比),於115年4月22日12:00前備齊相關紙本資料交至研發處就業暨校友服務中心,以利後續作業。
- 該署將於審核後函復受理結果及報到資訊。申請實習人員一經錄取,除有重大事由,並由學校出具公函證明外,不得無故取消實習。實習人員應依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,倘無故未報到,將取消該校學生隔年之申請資格。
- 有關該署實習作業流程、規定及注意事項,請參閱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布之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(研)習管理要點」(路徑:該署全球資訊網/應用專區/申請/研習及實習)。
- 本次實習若需配合課程進行,請務必向系所詢問,並依照課程規範繳交相關文件。
電子來文1150014586(點我下載)
附件一+115年疾病管制署暑期實習名額一覽表(點我下載)
附件二+115年暑期實習申請表(點我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