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醫學資訊學分學程規定
107 年 5 月17 日第 54 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
一、本校學生申請修習醫學資訊學分學程,悉依本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校為落實國家經濟發展策略與培育產業需求人才,推動醫學資訊人才培育計劃,開設醫學資訊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,培育整合專業人才。供本校各年級之大學部學生在校期間修習。
三、欲修讀本學程之學生,須先於本校跨領域學程網站申請,經審核通過後,始能成為本學程學生。
四、本學程學生應修學分數至少15學分,包括核心必修2門課程共6學分及跨域選修任3門課程共9學分。
五、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學分者,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
六、修畢本學程之學生,經成績考核及格且達應修學分數者,由本校發給醫學資訊學分學程結業證書。
七、本規定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
八、本規定經校課程委員會通過,送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選讀醫學資訊學分學程課程注意事項
107 年 5 月17 日第 54 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修習醫學資訊學分學程規定,訂定醫學資訊學分學程(以下稱本學程 )課程注意事項。
二、必修課程為「程式設計」與「醫學資訊管理」,合計 6 學分。
三、跨域選修科目分為管理、資訊、工程三模組,至少需選修 9 學分,課程規劃表如表 1。
四、學生修習學程期間,除非與系必修課程衝堂,應優先選修當年級之課程;課程若當學期主開課單位未開課,學生可修習其他系所開設之相同科目名稱與學分數之課程。
五、本注意事項經校課程委員會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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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院資訊管理系MA213辦公室 鄭小姐
總機號碼:05-5342601
分機號碼:5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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